发布日期:2023-06-27 15:00:33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确保质量促进技术创新

本文目录

  1. 技术监督的目的?
  2. 技术监督局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3.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和手段?
  4. 十八九大提出加强什么监督?
  5. 一体推进四个监督贯通融合的实施意见?

技术监督的目的?

技术监督是指对工程、产品、服务等技术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其主要目的如下:

1.保证技术和质量的合法性:技术监督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确保技术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防止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2.保证消费者权益:技术监督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购买的产品或接受的服务符合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3.促进科技进步:技术监督可以通过推广新技术、鼓励创新等方式,促进科技进步,提高企业和国家的竞争力。

4.维护公平竞争:技术监督可以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滥用技术垄断地位,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5.维护社会稳定:技术监督的实施可以使各类技术活动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保障社会稳定和安全。

技术监督局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技术监督局的主要业务是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技术标准,监管产品安全和质量,推进技术创新和升级,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具体的业务包括:

1. 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 产品质量及安全监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整改;

3. 技术规划和政策制定,引导行业技术创新和升级;

4. 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和转化;

5. 参与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和落实,推进国际技术合作和交流。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和手段?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坚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以“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为标尺,对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中央巡视和省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情况等进行政治监督。

二是推进专项监督,确保重点项目落地。围绕涉企惠企政策从出台执行到落地落实的全要素、全链条、全环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重点紧盯项目落地中的突出问题,紧盯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紧盯损害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突出问题。

三是创新日常监督,确保内部运行规范。针对中央巡视组、省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对接,迅速跟进,全面核实,倒排时限,做到快速、全面、彻底整改。创新推行系统内部巡查机制,重点检查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巡察组和审计部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以及重大项目建设、各项资金(基金)执行使用等内容。常态化进行“回头看”,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中。

四是精准社会监督,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实施重点工作跟踪核查机制,聘任“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担任行风监督员,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民生事项日常检查机制,聘请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担任人社“阳光体验官”,开展“你点我改”体验活动。实施群众满意度常态测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实行跟踪整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十八九大提出加强什么监督?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提出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这是我们党首次把“四个监督”作为一套完整体系明确下来,具有深刻内涵、深远意义和可操作性。

“四个监督”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以深邃的历史眼光,对改革开放以来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探索上重要经验和实践成果的总结,是对现阶段我国权力运行、权力结构和体制机制的创新,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四个监督”,内涵丰富,构成一个较为科学、完善的权力监督体系。党内监督是整个监督体系的核心和主导,是党员之间、党员和党组织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相互监督;民主监督是基础和民意体现,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法律监督是关键和保障,是一种专门性和程序性的监督;舆论监督是促进和补充,是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四种监督,目标一致又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优势互补,相互制约又共同作用,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严谨周密的监督网络与整体合力。

“四个监督”,体现贯穿着民主原则和“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在监督设计层面,立足“权为民所用”,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在监督运行层面,排除“特权”和“专权”的困扰,实践人人平等的民主理念和原则;在监督完善层面,坚持了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倡导和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阳光是特权的克星,监督是公权的保障。我们党提出“四个监督”,体现出一种务实性、深层规范公权、保障民主的清醒自觉和大智慧,必然由此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环境。

“四个监督”,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权柄利器。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专权和腐败,是被人类历史、世界各国一再证明的真理。腐败是文明社会的腐化剂,是党和国家健康肌体的毒瘤,也是一“世界性顽疾”。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反腐败形势严峻、任务繁重。

一体推进四个监督贯通融合的实施意见?

几点工作建议

1.健全组织网络,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一是拓展延伸监察监督网络,及时研究制定乡镇派出监察室的指导意见,明确乡镇监察室的机构设置、干部任免、领导关系、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发挥基层监察机构作用,真正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

二是深化派驻机构职责,结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认真研究制定派驻机构收归管理的具体举措,合理调配派驻机构力量,做到“既要全面覆盖,又能攥紧拳头”。

三是健全巡察监督体系,纵向着力构建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横向打造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无缝对接、高效协作的工作平台,推动形成全联动、大协同的监督新格局。

2.明确职责定位,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一是理顺四方面监督的关系,既坚持四者有机统一,又要坚持各有侧重。纪律监督要重在从严从实、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监察监督重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重在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巡察监督重在利剑高悬、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二是开展一体化监督,积极推进监督检查和派驻机构一体监督机制建设,实现工作统筹安排、力量整合使用。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延伸巡察监督等工作,积极协助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对于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要确保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

三是建立对问题线索“零报告”的镇乡和单位安排监督检查机制。对派驻机构半年度问题线索“零报告”、案件“零查处”的,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基于掌握的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发现重要问题线索的,要倒查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对没有发现问题线索的,要优先安排常规巡察或巡察回头看;对巡察组发现重要问题线索的,连带追究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的责任。

四是加快问题线索管理和分析机制建设。对日常监督发现的信息要进行集中管理,为监督工作提供全面的辅助性数据资料。巡察、派驻机构发现的问题线索都要及时录入管理系统,实现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3.加强协作沟通,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交流协作机制。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定期沟通工作,派驻机构要建立政治生态分析制度,定期向纪检监察室报送工作信息。巡察工作开展前,巡察组和监督检查、派驻机构要专门沟通协调,确定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

二是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室为主负责处置,可以会同派驻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了解;派驻机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应当及时报告派出机关;纪检监察室发现的一般干部问题线索,交派驻机构处置,并加强对处置工作的指导;必要时也可以自行处置,并通报派驻机构;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结果应当及时向联系的或移交线索的纪检监察室报告,纪检监察室实行销号制,督促指导派驻机构及时处置问题线索。

三是建立巡察线索移送和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机制,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整改时限、报结等具体要求,明确监督检查、巡察、派驻机构的各自职责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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